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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机制

 

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中心受学校和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双重领导,实行主任负责制。学校管理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岗位聘任、项目审批和经费保障上;学院主要进行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形成校院两级职责分明又有机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中心负责实验教学、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培训及日常管理。

1.  实验中心建制

        冶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教学秘书1名,专兼职实验教学人员及外聘教师共55人。下设基础实验教学平台、专业实验教学平台、冶金技术与装备综合实践教学平台、国家钢铁冶炼装备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冶金实验平台钢铁制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等五大平台,每个平台设责任人1名,主要负责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平台的每个实验室(或系统)落实了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2.  规范管理

      学校和中心在实验室管理、实验设备管理和实验教学运行等方面制定了系列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中心的规范运行与实验教学正常进行提供了可靠保证。

实验室管理 中心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国家、重庆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主要包括《中心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规范》、《中心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中心岗位责任制》等。

实验设备管理 中心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重庆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实验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中心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中心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中心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中心自制设备管理办法》等。

实验教学运行 中心按照学校实验教学要求,建立了实验室开放、实验室项目、实验室维护、实验室信息等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心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须知》、《中心对外开放暂行办法》、《中心新增实验项目管理办法》、《中心低值易耗品采购与领用管理办法》、《中心实验经费管理办法》、《中心基本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制度》、《中心专职队伍管理办法》、《中心兼职队伍管理办法》等。

实验室安全 中心按照《重庆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了实验室安全、保密等制度,主要包括《中心三废处理办法》、《中心保密、技安条例》等。

3.  创建校企协同建设、资源互通共享管理新模式

中心在实行校、院两极管理的...